“所有照片都是為了提醒我們所忘記的東西。在這一點上--或實際上在其他方--照片都是與繪畫相反的。繪畫記錄的是畫家的記憶。因為我們每個人都會忘記不同的事情,一張照片比一幅畫可能更因根據誰在看它而改變其含義“。
我喜歡在平凡和被忽略的事物中尋找當中的美。我也被我無法控制的偶然性和隨機行所吸引。這些作品源於我已有一直以來的幾個想法和項目演進而來。
我的興趣之一是語言,特別是當我生活在一個我的原生不是主要語言的城市時後。因此,語言的語言,如果你能原諒這種曲折的表達,吸引了我的注意力。語言可以被描述為“美麗,醜陋,憤怒,進取,強勢,柔軟,漂亮”等等。這些相同的詞可以用來描述物體,藝術品和人。與此同時,我也對視覺語言感有興趣——尤其是圖像講述故事和傳達時間流逝的能力。因此,我所展示的作品的另一個名字是“短篇小說”。
除了我最近重新閱讀約翰·伯傑(John Berger)的開創性著作《看的方式》以外,這些作品的另一個靈感來源於中國書法。中國書法對書寫與形式所強調的美中和諧引導了我去創作了一套以抽象故事作為手段作品。雖然照片這個媒體主流上是記錄用來記錄真實性,但我希望我的抽象形式能被欣賞為故事的敘述而非攝影新聞的一種。
我創造的形式演變出來的結果便是你眼前所看到的作品。這是敘述一個故事的嘗試,但如約翰·伯傑所提示的一樣,我只是這件作品的其中一位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