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攝就是挪用被拍攝的東西。」-蘇珊•桑塔格
「告訴別人如何創作是原始的挪用形式。」- 卜以思
自從我留意到小野洋子和索爾•勒維特的作品,我便受到他們如何在創作上運用指令所啟發。特別是以這種簡潔有力的手法作為創作的開首,隨著不同人的解讀和製作,作品便能以不同的形式出現。
在這幾年我一直思考這個問題,特別是在不久前我為那些希望在攝影中改進和釐清個人願景和方向的人舉辦了一個工作坊。在工作坊的其中一個環節,我分配了一系列任務和練習,以鼓勵參與者思考他們做了什麽,如何以及為什麼他們在做手頭上的事。 有些任務是技術性的,有些則是抽象的思維練習。 整個工作坊都很有趣,令我回想起其中一個很好的學習方法就是教學。
這讓我不斷思考著。
在預備創作練習的過程中,小野洋子和索爾•勒維特經常令我反思。
然後當我為學生編制一系列練習後,我便一直伸延那些練習,試圖質疑和探索一些我作為藝術家感興趣的事物,例如:複製作為建立創作風格和技巧過程的一部分;語言和翻譯的不確定性以及我經常思考到有關機會和隨機性的一些想法。
目前我正創作一系列重現和傳播這些作品的方法,包括利用在香港街頭無處不在的亞克力標牌,凸版印刷,記事卡,地毯,文字轉語音程式和二進制代碼。誰知還有什麽其他可能性,如果有人希望以紋身呈現,也可以是其中一個選擇。